《实用法律基础》是广西广播电视大学本专科各专业必修的通识课. (一)《实用法律基础》在法学中的地位
《实用法律基础》是一门与思想道德修养课、形势与政策课相配合,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的课程,旨在帮助大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了解我国宪法和有关基本法律的基本精神和规定,增强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二)《实用法律基础》的任务
《实用法律基础》的任务是通过传授必要的法律基础知识和法学基础理论知识,使大学生充分认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和德治国家,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懂得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了解和认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掌握我国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通过法律基础知识的普及,提高广大青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正确行使公民的权利,严格履行公民的义务,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成为适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实用法律基础》的内容
《实用法律基础》的内容主要由五部分组成,即法学基本理论、我国现行宪法制度、我国现行刑事法律制度、我国现行民事法律制度、我国现行婚姻家庭法律制度。
(四)考核方式
本课程有四次形考作业,占总成绩的80%,期末网考占总成绩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