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公告】
本课程面向对象是法律事务专科专业的学生。
本课程本学期安排自主学习54学时,课程学分为3分。同学们须在本学期规定时间内完成自主课程学习、在线作业、在线期末考试等任务。
【参考教材】
本课程参考教材是舒国滢主编:《法理学(第四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2月第四版。
【任务安排】
在法学体系中,有一门学科称为法理学,它不研究某一法律部门或某项法律规则的具体问题,而是以整个法律现象及其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和共同规律为研究对象的学科。法理学是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确定的法学专业十六门核心课程之一,是法学的基础学科,相对于各部门法学、应用法学而言,法理学研究和揭示法律的内在精神、原则、价值和理念,关注的是法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论,因此法理学既是法学教育的起点,又是法科学生为养成法律人素质而终生修习的一门知识。通过学习法理学,认识和掌握有关法和当代中国法治的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基本原理,训练和培养法律思维方式和能力,树立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使学生具有对人类生存状态和世俗生活的关怀,运用所学基础理论知识分析和理解实践问题,为学好法律专业其他课程奠定系统扎实的基础。
本课程教材共十六章,全面系统地阐释了法学基本概念、法律的运行和社会中的法,并对中国法理学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探讨。本课程分为四大模块:第一模块为法的本体论,介绍法的本质和特征、形式、法律规范、法律关系等基本概念,包括教材的导论和第1、3—6章;第二模块为法的运行论,阐述法的创制和实施过程,包括教材第7—11章;第三模块为法的发展论,研究法的起源和演进、历史类型更替、法的价值等,包括教材第2、12—14章;第四模块为法的关系论及法治理论,包括教材15—16章。学习内容安排如下:
章(模块) |
节 |
建议学习时间(周) |
考核任务 |
第1章 法的本体论(法学基本概念) |
第1节 法的概念 第2节 权利、义务与责任 第3节 法律规范与法律体系 第4节 法律关系 第5节 法律行为 |
第一~四周 (10月6日前) |
作业一: 单选:12题(18分) 多选:5题(10分) |
第2章 法的运行论 |
第1节 立法、执法与司法 第2节 法律推理、法律解释、第3节 法律渊源 第4节 法律效力 |
第五~八周 (11月3日前) |
作业二: 单选:12题(18分) 多选:5题(10分) |
第3章 法的发展论 |
第1节 法的演进 第2节 法的历史阶段和法系 第3节 法的作用 第4节 法的价值 |
第九~十二周 (12月1日前) |
作业三: 单选:17题(16.5分) 多选:5题(10分) |
第4章 法的关系论和法治 |
第1节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 第2节 法治国家的一般理论 |
第十三~十四周 (12月15日前) |
作业四: 单选:5题(7.5分) 多选:5题(10分) |
结课 |
全课内容 |
第十五~十六周 (12月29日前) |
期末测试: 单选:20题(40分) 多选:20题(60分) |
【课程考核】
根据课程要求,同学们在自主学习的同时,完成课程考核即可取得本课程学分。本课程总成绩达到60分即通过考核,总成绩构成如下:
总成绩=(作业1+作业2+作业3+作业4+期末测试)*80%+课程任务完成度*20%
(课程首页显示的成绩)
【寻求帮助】
同学们在学习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在本课程的“话题”栏目发起问题讨论,有任何意见和建议,欢迎给老师发邮件,老师的邮箱是wjliming@gxou.com.cn。期待同学们经过努力能够有所收获,也希望在学习中我们成为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