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专)综合实践三》是行政管理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一次机会,是对理论教学的必要补充。本次实践安排在第4学期,5学分。
一、实践方式
实践方式采取集中实践或自主实践的方式进行。
集中实践:教学点组织学生到具有实践条件的教学场所开展教学和实践。集中实践需由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按要求完成实践任务。
自主实践:学生根据自身实际,自主选择满足实践需求的场所进行实践,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实践任务。
二、实践任务
本次实践可以选择《演讲与口才》、《电子商务实务》、《社会调查研究方法》三门课程之一来开展课程综合实践。
三、实践内容
本次综合实践教学内容包括三个项目,学习中心或教学点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实践条件和环境,选择其中一个项目来指导学生开展实践。
四、本课程对应的实践项目
1.项目名称:《演讲与口才》课程实训
2.实训学分:5 学分
3.实训目标: 了解演讲与口才知识,提高学生的口才和语言表达能力,掌握口语交际基本技能,熟悉文明礼貌用语、主持人语言、命题演讲、讲稿写作、辩论等、推销、谈判专业技巧技能。
4.实训任务: 在“广西开放大学学习网”网页的在线课程《行政管理(专)综合实践(三)》里完成演讲与口才课程的相关视频学习和相应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