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法规的特点:1.阶段性
2.权威性
3.强制性
4.适用性
5.稳定性
国防法规的特点:1.阶段性
2.权威性
3.强制性
4.适用性
5.稳定性
1、1840年鸦片战争-中英《南京条约》
2、1856至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英《天津条 约》、中法《北京条约》、中俄《暖挥条约》
3、1884年至1885年中法交战(中法战争中国战役胜利)——《中法条约》
4、1895
中国国防(知识要点)
一、国防的含义:国防是国家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捍卫国家主权,保卫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维护国家安全而进行的军事以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动。
二、国防的目的:捍卫国家主权,保卫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维护国家安全
三、捍卫国家主权(主权是国家存在的根本标志),保卫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维护国家的安全
四、国服的手段
军事(主要手段),政治,外交,科技,教育
五、国防的基本类型
侵略扩张型,互动联盟型,中立型,防御自卫型(我国)